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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有回音!潜山市政府上线回复来了

2023/8/13 2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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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两为办实事

倾听民声解民忧

2022年5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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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5日

潜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国林


走进直播室 与听众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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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共接听了8条热线

回复如下

潜山市人民政府上线回复

1、梅城镇潘铺村鹅包组涂先生反映新年采石场放炮导致房屋墙壁震裂,要求索赔,对方不予理睬。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人涂某居住地距离所反映的凤凰联合采石场约700米。8月2日12时左右,采石场从事爆破工作,对其房屋有冲击波震动影响,房屋门前檐口瓷砖脱落。8月8日,梅城镇主要负责同志和镇、村有关负责同志到反映人家中,了解有关情况,听取索赔诉求,会商解决措施。经会商,反映人同意由潘铺村委会牵头,近期组织采石场负责人和其当面会商。下一步,潜山市将督促梅城镇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尽快推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促进问题解决。

2、安徽锐杰有限公司彭先生反映与其他公司存在债务纠纷,历时多年未解决,希望尽快解决。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经对接了解,反映人彭某所反映的债务纠纷问题涉及案件前期已进入司法程序,目前其申请执行的被执行人均已宣告破产,执行程序已经终结。8月7日,潜山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与反映人进行了电话联系,听取诉求反映,告知当前案件进展情况,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其思想疏导工作。双方在电话中约定,8月10日,由潜山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与反映人进行一次面谈,推动问题解决。

3、源潭镇路口村蒋大屋组韩先生反映双塘失修漏水,派不上用场,希望尽快解决。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8月6日上午,源潭镇、水利局与路口村有关负责同志到所反映的路口村双塘附近进行现场查看。查看中发现,该双塘面积约5亩,坝长约150米,坝顶宽约8米,背水坡和迎水坡均做了干砌石护岸,经水利技术人员现场勘查,部分坝体有少许渗水现象。结合现场勘查情况,源潭镇根据实际已制定了具体整修措施方案,考虑到现在为农业用水期,计划于秋收后施工。8月6日当天,镇、村负责同志与反映人进行联系,告知了整修措施和计划实施时间,其表示理解与同意。

4、王河镇薛家岗村摆渡人王先生反映之前从事摆渡工作,询问有没有补助,希望解决生活补助。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经查,反映人王某今年72岁,是王河街社区居民,城镇户口,现居住在薛家岗村。上世纪70年代末,接替其父亲在袁河渡口从事摆渡工作。2018年潜河大桥开工建设后,其不再从事摆渡工作,独居在家。由于渡口摆渡工作为自主经营行为,目前国家和省均未出台对摆渡工个人的补助补贴政策。下一步,王河镇将根据反映人实际情况,对接有关部门,申报临时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如其符合政策条件,将及时依法按规落实。

5、源潭镇王先生反映去年在县城购买了商品房,按照有关政策,可以享受3%的购房补贴,至今未兑现,希望尽快兑现。

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根据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发放程序,该补贴需经汇总、审核、公示等程序后依法进行发放。目前,潜山市住建局、资规局、财政局三部门已联合完成补贴审核工作,正在整理有关数据,审核结果计划于8月10日开始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由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安排资金进行发放。

6、槎水镇汪先生反映,因易地扶贫搬迁购买了房子,但实际面积与2021年办理下来的房屋产权证相比少了约1个多平方米,希望得到部分退款或者补偿。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人是槎水镇方冲村建档立卡已脱贫户,曾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政策。2016年,在槎水镇八一大市场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合同价1580元/㎡、总价20.4388万元。经现场比对,该户房产合同面积为129.36㎡、不动产权证面积127.77㎡,相差1.59㎡。8月7日下午,槎水镇组织该商品房开发商怀宁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和反映人妻子到镇政府进行现场协调,双方达成共识:怀宁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反映人人民币3512.20元,其中包含面积差额2512.20元 (1.59㎡ *1580元/㎡=2512.20元)以及当年收取的垃圾处理保证金1000元。开发商在调解现场即已支付有关费用。

7、官庄镇余先生反映,上世纪70年代自己原来是供销社营业员,工作了约20年,但至今没有享受任何补助,希望得到政策补助。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人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在原潜山县供销社官庄镇金城村代购代销点从事“老双代员”工作,负责部分物资的售卖工作,工作报酬为按购销额提取手续费。 2014年,安徽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老村干、老民师、老拖拉机手等8类“老字号”群体补助政策,其中并未将老双代员纳入补助对象。考虑到该群体的历史贡献和特殊性,2015年,安徽省供销社向省政府进行专题报告,争取出台相关政策。但截至目前,国家及省级层面均未出台相关补助政策。8月7日,潜山市供销社、人社局、官庄镇有关负责同志前往反映人家中进行现场交流,详细听取其诉求反映,对其在历史时期做出的贡献表示了肯定和慰问,同时深入解读了省委、省政府8类“老字号”群体补助政策,反映人表示理解。下一步,潜山市将进一步与省供销社保持对接,如有相关补贴政策出台,将依法按规进行落实。

8、余井镇张先生反映在源潭镇购买了商品房,目前不动产权证已办理,但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一直没给。潜山市人民政府回复:经了解,反映人购买的商品房,位于源潭镇福源阁,为省房集团潜山分公司开发建设,现已交房办证,但开发公司未提供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发票给反映人。针对所反映的情况,8月7日上午,住建局有关负责同志对接省房集团潜山分公司,代领了反映人购房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发票。随后,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其电话联系,对接送达发票事宜。因反映人目前在合肥居住,双方约定,待其回潜后,由住建局工作人员将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交付其本人。


| 责任编辑: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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